为进一步满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多样化培训需求,吸纳更多优质培训机构承接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加强和规范我市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吉军厅办发〔2023〕13号)文件精神,现将遴选增加四平市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具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质且能够在四平市区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的教育(培训)机构。
二、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2.具有培训资质,能够提供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和培训资金使用计划;
3.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团队、现代教学设备和实操实训场地,有专职管理人员。专业性强的领域或者科目,应具有相应的实习实训场所和就业合作单位;
4.能自觉接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监督和指导,严格按照培训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完善的日常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卫生、住宿条件符合卫生防疫及消防安全要求,确保学员在培训期间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申报程序
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须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相关表格
1.《吉林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训申请表》
2.《吉林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备案表》
(二)相关证明资料
1.申请书(含自然情况);
2.独立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3.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及复印件。承担退役士兵中等职业教育的培训机构还需提供具备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资质或具备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技工院校的资质证明及复印件;
4.培训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实景照片;
5.授课师资及创业服务专家资质证明及复印件;
6.教学科目及教学讲义等有关材料;
7.申报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8.近年来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就业跟踪反馈、相关照片及获奖证明材料等。
四、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申报地点:四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2号)。
联系电话:0434-3620088
联 系 人:周岩
五、遴选程序
1.资料初审。四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请参选的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资料不齐全、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取消遴选资格。
2.实地考察。四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评审工作组,对入围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评审,根据现场评估、查阅资料。
3.集中评定。根据资料初审和现场考察结果,由四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评审工作组进行集中评审,确定遴选单位,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
4.签订协议。由四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四平市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并签订协议书,同时实施动态管理。
四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