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吉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吉民发〔2014〕31号)规定,四平市民政局成立等级评估小组对市级社会组织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社会意义与社会影响)四个方面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经四平市社会组织评估审核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了4A级社会组织1家。
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6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四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4A社会组织: 四平市诚翼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434-3651050
联系人:李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