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双公示

四平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四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的批复

2017/12/28 1.6w 阅读 393 点赞

   四民发﹝2017﹞121号                                                                   签发人:郑旭武

四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筹备组: 

  你筹备组提交的《关于成立四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成立四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二、经过对《章程》的审核,同意你会的办会宗旨、业务范围及主要工作任务。 

  三、经审查,同意你会机构设置,法定代表人、领导成员和办公场所,协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四、四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的经费来源和管理必须严格依照《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四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立后,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与指导,按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工作报告。希望你会依据《章程》积极开展工作,为促进我市各方面新社会阶层人士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同时也为大家参政议政、表达诉求、服务社会、助力四平市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搭建平台,畅通渠道,使全市新社会阶层人士在建设“美丽四平、幸福家园”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2017年12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双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