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四平市发布《四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明确2019年至2021年,我市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续上)
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以高质量完成高职院校百万扩招任务为目标,在优质高职院校、成人学校选取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招收退役军人、在岗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一、对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中,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每人每学时8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学时5元。指训时限,A类240学时、B类120学时、C类80学时。
二、对“两后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通过订单、定向培训等方式,组织“两后生”参加1ー2个学期的技能储备培训,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付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培训机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学时5元,培训时限,1年内最少720学时,最多不超过1440学时。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同时给予每人每天10元生活费补助。
三、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模式,以短期培训、中等专业学校技能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突出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按需要进行实用性培训,促进退伍军人实现就业,三年培训800人次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