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县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建成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进行整治的通知》(四办发【2017】11号)要求,11月10日,全市“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在市住建局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上,市“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市“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准备阶段从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实施阶段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验收阶段为2018年2月10日前。市“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就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强调,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充分认识“无违建”社区创建的重要意义;要细化任务,明确目标,加强“无违建”社区管理力度;要强化领导,动真碰硬,高标准完成“无违建”社区创建活动。为实现“美丽四平、幸福家园”的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市委政法委、市委防范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人;铁东区、铁西区政法委,各街道党工委、社区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参加本次动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