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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四平宏宝莱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按实际污水排放量缴纳污水处理费公示的请示

2022/09/07 3.2k 阅读 126 点赞

   四平宏宝莱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92年11月5日,1993年5月建成投产运营,2008年自筹资金建立了污水处理站一座,日处理能力2500吨,并于2013年10月扩建成日处理能力5000吨的污水处理站,2009年通过环保验收后已正式投入使用,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污水三级排放标准,2017年安装了污水环保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   

  四平宏宝莱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财政部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第十一条“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经县级以上地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认定并公示后,按缴纳义务人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之规定,于2021年12月9日向我局申请在厂区总排水口安装计量设备,按实际污水排放量缴纳污水处理费。并于2022年6月10日安装完成总排水口计量设备,经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校准合格。 

  现经我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四平宏宝莱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第十一条规定,具备按照实际污水排放量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条件,现申请市住建局在局网站进行公示。 

  附:1、财政部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 

  2、四平宏宝莱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污水管网图 

  3、四平宏宝莱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4、四平宏宝莱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报告  

  5、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校准证书 

  6、四平宏宝莱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书 

  7、现场照片  

   附件点此下载:四平宏宝莱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按实际污水排放量缴纳污水处理费公示材料.rar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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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