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杜绝非法殡葬服务活动组织或个人违规经营、漫天要价、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殡葬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有力推动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规定,对四平市全域范围内民间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服务经营主体
四平市行政区域内,除公办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的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殡葬服务代理、殡葬用品销售代购、丧葬礼仪策划主持、殡葬信息咨询等相关经营组织。
(二)从业人员
四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个体从业者、相关组织工作人员、中介人员、兼职礼仪人员、民间丧葬司仪、阴阳先生等。
二、备案方式
(一)集中备案:现有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及从业人员,须在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30日(法定工作日)进行备案。
(二)常态备案:集中备案期结束后,新增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及从业人员,在开展殡葬经营服务前须主动完成备案,实行常态化备案管理。
三、所需材料
(一)服务经营主体
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固定经营场所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清单;
6.《组织内从业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5)及从业人员个人备案材料(附件2、附件4);
7.《殡葬服务组织承诺书》(附件3)。
(二)从业人员
1.《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附件2);
2.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殡葬服务个人承诺书》(附件4)。
四、备案流程
1.申请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到属地民政部门提交完整备案材料;
2.材料审核:属地民政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全部内容;
3.公开公示:已完成备案的殡葬服务组织及从业人员名单,将在四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等平台予以公示。
五、办理地点
1.铁东区
备案地址:铁东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人: 刘 洋
联系电话: 18004340405
2.铁西区
备案地址:铁西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人:禹中娜
联系电话: 0434—3272803
3.梨树县
备案地址:梨树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人: 兰 朋
联系电话:13404615677
4.伊通满族自治县
备案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人:邱宇焓联系电话:13196275663
5.双辽市
备案地址:双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人: 赵阳
联系电话: 13644446040
六、注意事项
1.四平市民政局将于10月15日前汇总全市备案信息并统一公示公开,同步公布殡葬市场违规行为举报电话。
2.本次登记备案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借备案名义违规收费。
3.自集中备案截止之日起,民政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备案擅自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或存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强制消费、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组织及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纳入失信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
附件3:《殡葬服务组织承诺书》
附件4:《殡葬服务个人承诺书》
四平市民政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