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0日,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为全市十五万多名职工缴纳的63亿元住房公积金支付利息,通过全中心上下严谨地计算和配合,截止2021年7月1日,合计近8800万元利息全部划转至每名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普惠的政策性住房金融领域的重要工程,做好民生保障这篇大文章是住房公积金行业最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维护缴存职工的利益才能有发展、有前途。所以,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致力于从我市建设大局出发,坚决执行上级相关惠民政策,秉承“不以盈利为目的”这一根本理念贯彻于全部业务中去。
自成立伊始,我中心即严格按照计息利率和规则要求,不断完善利息核算模式和资金调配准备,坚决杜绝任何损害缴存职工利益的情况发生。特别是2021年,为避免因资金准备不足造成的划拨时间延后的情况,按照中心党组的要求,会计核算科在计息前即开展了数据精算工作,将需要划拨至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留好留足,严格按照业务时间完成资金调配,顺利地完成了此项工作,一分不少地将缴存职工的利息存入到每名缴存职工的个人账户中,为他们更好地享有住房公积金政策带来的实际利益增加了金色的“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