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四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健康、安全、规范运行,加强与受委托办理公积金业务银行的合作,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1年2月22日重新修改了受委托协议的银行所办理贷款业务的考核办法(初稿),对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理时限、服务等方面进行了修改与完善,不仅提高了受委托银行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公积金委托业务的规范性,做到了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达到了增强合作的目的,提升公积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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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银行考核办法 提升公积金管理水平
2021/03/09 5.4k 阅读 310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