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2024/03/12 9.3k 阅读 224 点赞

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住房民生中的作用,减轻群众商业住房贷款还款压力,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对《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个别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将《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五条第三款“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删除。修改后,首次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均可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017113180@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136001,请在信封上注明“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2日截止。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