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2021/11/24 8.5k 阅读 266 点赞

   各县(市)管理部、中心相关科室,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1】69号),现将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如下: 

  原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80元,现将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640元。该缴存基数下限从2022年1月开始执行,各缴存单位务必在2021年12月底前调整完毕。 

  特此通知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