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政策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06/20 4.1k 阅读 303 点赞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切实保障缴存职工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结合四平市实际情况,现对《四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办法》)个别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修改和完善条款的意见如下: 

  将《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六条的第(九)项“因患有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以及遇到突发事件,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删除。 

  修改原因说明: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保持一致。 

  现征求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中心,意见反馈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5日。 

  注:请在意见和建议中注明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便我中心反馈。       

  联系人:肖涤平 

  联系电话:0434—5082001 

  电子邮箱:276580888@qq.com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