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长贷款提取业务办理时限的通告

2020/02/01 2.0w 阅读 508 点赞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及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在2020年2月1日至我市疫情解除期间,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间达到12个月上限的(贷款以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时间或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为准;提取以契税完税证开具时间为),顺延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办理时限。符合以上情况的职工可在疫情解除后的一个月内再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建议职工酌情延后办理。 

    特此通告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