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管理部、中心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只跑一次”改革要求,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更加方便快捷,在流程再造、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再一次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资料,放宽使用条件,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方面。
(一)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设立时,取消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鉴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工资财务报表、机构编制委员会设立批文及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时,取消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情况说明。
(三)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注销时,取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工商管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法院的破产裁定书或上级主管部门说明、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情况说明。
(四)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合并时,取消加盖公章的单位职工明细。
(五)受理住房公积金职工转移时,取消转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受理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时,取消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情况说明。
(七)受理住房公积金职工封存、启封时,取消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情况说明。
(八)受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时,取消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情况说明。
(九)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时,取消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情况说明。
(十)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取消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情况说明。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
将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账户封存时间由一年缩减到6个月。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