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四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四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spsfdcjck@163.com
2.联系电话:0434-3269026
3.邮递信件:四平市铁西区南湖大路建设大厦15层房地产市场监察科
附件2:《四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