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立法工作安排,四平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四平市城区犬类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现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拟于2019年7月19日上午8:30在市公安局12楼会议室,就条例有关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四平市城区犬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重点包括:(一)如何规范犬只免疫、登记、饲养、收容、经营等相关活动;(二)如何规范管理饲养犬只的相关行为;(三)如何确定对于违反《条例》相关条款人员的罚则等。
二、报名范围
凡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均可报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可以推荐相关人员参加。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8日13:00截止。
四、报名方式
1.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434-3130400;
2.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立法听证报名表》,发至邮箱:gjl_1989@163.com。
四平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