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警务公告

四平市限速公告

2017/08/31 4.5k 阅读 273 点赞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交通管理实际,我支队决定对以下事故多发公路隐患点段采取限速措施,并设置雷达测速设备,对超速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摄录处罚。

1、环城路27公里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固定点测速;

2、环城路31公里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固定点测速;

3、环城路22公里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固定点测速;

4、303国道348公里——364公里限速80公里/小时,区间测速;

5、303国道384公里,双拥广场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固定点测速;

6、102国道954公里——958公里限速60公里/小时,区间测速;

7、102国道969公里,郭孟道口限速40公里/小时,固定点测速;

8、102国道970公里,郭家店交警中队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固定点测速;

9、梨杨公路11公里+500米(县道053),花城子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固定点测速;

10、郭孟公路36公里+750米(县道053),孟家岭村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固定点测速;

11、梨石公路(县道054)33 公里,李家油坊村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固定点测速;

12、郭家店高速口引线限速40公里/小时,固定点测速;

以上规定自2017年9月8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2017年9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