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热烈庆祝第39个教师节,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发干劲,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经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学校)逐级推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市教育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现将拟评选表彰的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8月31日——9月6日(5个工作日)。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表彰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访:四平市教育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平市教育局人事科)
举报电话:0434-3266190
附件:
四平市教育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