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四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人员的公示

2023/08/30 1.1w 阅读 504 点赞

  为热烈庆祝第39个教师节,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发干劲,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经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学校)逐级推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市教育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现将拟评选表彰的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8月31日——9月6日(5个工作日)。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表彰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访:四平市教育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平市教育局人事科) 

  举报电话:0434-3266190 

  附件: 

  1.2023年“四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公示名单

  2.2023年“四平市优秀教师”公示名单

  3.2023年“四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公示名单

  四平市教育局  

  2023年8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