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第三届省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候选人的通知》(吉政教育督委办〔2021〕16号)文件精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织推荐第三届省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一、推荐类别和名额
四平市推荐第三届省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候选人共计29名。
1. 市(州)、县推荐的省督学9名,主要包括:分管基础教育工作或分管教育督导工作的局级领导2名;市(州)教育督导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县(市)区教育行政人员1名;学前教育专家、义务教育专家、普通高中教育专家、中等职业教育专家、特殊教育专家各1名;
2. 市(州)、县推荐的特约督导员20名,主要包括:县(市)区教育行政人员3名;各级教育督导室督学4名;学前教育专家、普通高中教育专家、中等职业教育专家、特殊教育专家各2名;义务教育专家3名;其他方面专家2名。
二、任职条件和聘期
1.省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原则上应从事教育管理或教学研究工作不少于5年,业务素质强,具有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工作业绩突出。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科研机构(学会)推荐的人选应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中小学特级教师等称号。特约教育督导员可适当放宽。
3.省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应服从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指派,保证工作时间,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第三届省督学顾问、省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聘期 3 年。任期届满,自动解聘。
在个人申请、本单位(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推荐张小川等29名同志为第三届省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候选人(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11月19至11月2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3262090。
四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