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四平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2021/10/07 1.0w 阅读 386 点赞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四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部署的执行方案和实施意见; 

  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四、教育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五、学校布局调整与撤并; 

  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公民切身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七、需报请上级机关批准或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八、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大教育行政决策事项。 

四平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决策项目类别

1

四平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规划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