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督察整改要求,根据《四平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对《四平市贯彻落实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第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完善运维机制,确保吉林师范大学分院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三、整改时限
2021 年 6 月底前
四、整改措施及成效
吉林师范大学分院污水处理站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9月末完成竣工验收并试运行。建筑面积302.8平方米,采用A²O+MBR膜处理工艺,日处理能力为200吨,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
为了发挥吉林师范大学分院污水处理站治污作用,市教育局和吉林师范大学分院进行了整改。争取财政专项资金,严格运行管理,确保吉林师大分院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1.市教育局给中核四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函拟临时委托其运营管理,依托其技术人员和相关设备的优势,能确保达标排放。4月初以来,一直由中核四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指导运行。
2.市教育局向市生态环境局发函,拟将吉林师范大学分院污水处理站运营权移交第三方运营管理,市生态环境局于4月6日复函同意的运营权移交。
3.市教育局向市政府请示将吉林师范大学分院污水处理站运营权移交所需经费报告报市政府,经相关领导签字已经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相关领导于4月13日到分院对污水处理站运营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同意拨付此专项资金。
4.师大分院污水处理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进行细微整改,现整改工作已完成,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5.师大分院于5月21日向财政局提交了污水处理站运营权移交项目采购申请表,5月24日经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已经开始研究招标工作。6月21日该污水处理站正式挂标,拟于7月5日开标,7月7日与中标单位签署托管运营合同。
五、整改完成情况
现在吉林师大分院污水处理站设施稳定运行,基本完成。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30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教育基建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4-3233767
附表:序号四整改情况公示表
四平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0日
关于四平市贯彻落实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四)整改情况公示表
市 序号 清单编号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 情况 备注 一 四 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到位。 完善运维机制,确保师大分院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为了发挥吉林师范大学分院污水处理站治污作用,市教育局和吉林师范大学分院进行了整改。争取财政专项资金,严格运行管理,确保吉林师大分院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1.市教育局给中核四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函拟临时委托其运营管理,依托其技术人员和相关设备的优势,能确保达标排放。4月初以来,一直由中核四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指导运行。 2.市教育局向市生态环境局发函,拟将吉林师范大学分院污水处理站运营权移交第三方运营管理,市生态环境局于4月6日复函同意的运营权移交。 3.市教育局向市政府请示将吉林师范大学分院污水处理站运营权移交所需经费报告报市政府,经相关领导签字已经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相关领导于4月13日到分院对污水处理站运营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同意拨付此专项资金。 4.师大分院污水处理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进行细微整改,现整改工作已完成,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5.师大分院于5月21日向财政局提交了污水处理站运营权移交项目采购申请表,5月24日经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已经开始研究招标工作。6月21日该污水处理站正式挂标,拟于7月5日开标,7月7日与中标单位签署托管运营合同。 现在吉林师大分院污水处理站设施稳定运行,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