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对四平市人大九届二次会议第7号代表意见的答复

2023/07/02 6.2k 阅读 259 点赞

李延海代表: 

  您在四平市人大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健康养老设施投入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高位谋划,全面布局,创新实践,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文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注重顶层设计,夯实养老服务政策基础 

  市委、市政府将做好养老服务工作作为增进民生福祉、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连续2年将养老服务纳入“全市重点工作”,为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市级相继制定出台《四平市健康养老幸福工程实施方案》(四民发〔2022〕3号)《四平市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移交和管理办法》(四民发〔2020〕82号)等政策性文件,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大利推动各类养老设施有效使用。 

  二、加强项目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设施质量 

  一是筹建机构养老项目。实施四平市综合养老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设计床位444张,总投资9073万元,目前已完成主楼及附属建筑主体、外墙保温、给排水、水暖、消防、电机、外网预埋管线、中央空调安装等工程,占工程总量的80%。现正在进行外墙涂刷、场地土方回填、室内装修等相关工作。建成后的中心将成为集养老服务和教学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养老综合体,对于解决失能失独老人照护问题、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推动养老设施移交。为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确保各类养老设施有效利用,目前共统计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小区28处,其中规划配建养老用房18处,已建设完成13处,正式移交9处,总建筑面积8000余平方米。同时推进9处公共闲置房产再利用,逐步满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三是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利用新建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和闲置公产用房,针对老年人基本需求,建设具备短期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功能的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食堂和农村养老大院,让老年人就近享受基本养老服务。两年来,已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375万元,现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的4处,正着手建设9所社区“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所社区食堂和6所农村养老大院。同时对农村福利中心进行整合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 

  三、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多元养老服务需求 

  为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全力打造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重点对全市独居、空巢、留守、特困、高龄、失能(含失智)、重残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8类老年人开展巡访关爱活动,截至目前,共采集和探访独居、空巢等60周岁以上老年人93000余人次。组织实施了“温馨关爱夕阳红”慈善服务项目,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两年累计为市区483人次高龄贫困失独失能老人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心理慰藉、节日慰问等关爱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2022年完成638户改造任务,2023年向省积极争取150户改造任务指标,不断扩大老年人受益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十四五”民政养老服务规划要求,推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文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统筹推动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满足老年人个性、多元、精准的养老服务需求。 

  四平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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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