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平市
政策双公示

关于同意成立四平市摄影家协会的批复

2021/11/05 1.1w 阅读 110 点赞

四民审批字﹝202111 

四平市摄影家协会筹备组: 

  你筹备组提交的《关于成立四平市摄影家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成立四平市摄影家协会 

  二、经过对《章程》的审核,同意你会的办会宗旨、业务范围及主要工作任务。 

  三、经审查,同意你会机构设置,法定代表人、领导成员和办公场所。 

  四、四平市摄影家协会的经费来源和管理必须严格依照《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四平市摄影家协会成立后,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与指导,按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工作报告。希望你会依据《章程》积极开展工作,促进我市摄影工作发展。 

四平市民政局

               2021年11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双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