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公告

关于返还四平市大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K6、K7、K9、K10、K11、F3-F8号楼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2022/10/08 8.0k 阅读 331 点赞

   公     告

  四平大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监察支队申请返还四平市大禹加洲湾项目K6、K7、K9、K10、K11、F3-F8号楼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0万元。该项目由四平大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由吉林省鑫恒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该项目现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按照《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四政办发[2017]71号)文件第三条第十款规定,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将对该项目缴纳的工资保证金予以返还。现公告本项目工地全体施工人员,如在施工过程中被拖欠工资,请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据,到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投诉。 

  地    址:四平市人民政府东门北侧 

  投诉电话:0434-3266310 

  特此公告。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2022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