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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问答

员工离职,公司是否可以扣压工资不发放?

2019/06/19 5.7k 阅读 73 点赞

  咨  询

  一教育培训机构员工张某因家中有事,于2019年4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离职。该培训机构以未找到接替人员不符合公司离职制度为由,扣压其2019年3月份工资。请问,该培训机构是否可以扣压张某工资?

  解  答

  张某已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该培训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且该培训机构于规章制度中附加不利于劳动者的条件,要求员工在有人员接替时才可以离职,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损害。故该培训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补发张某被拖欠的3月份工资。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问答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