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更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渡过难关,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实际,第一时间响应制定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凡在疫情防控期间,单位或个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在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进行补缴,补缴后视为连续缴存。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业务,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截止目前,公积金中心已接到受疫情影响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6家,降低缴存比例4家,涉及职工2396余名,缓缴金额约1400万元。
下一步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开展送政策、帮企业、指导企业用好阶段性支持政策,帮助企业合理选择适合的政策选项,支持企业树立信心、保障企业正常复工复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