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因疫情期间支持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相关公积金政策截止时间的通知

2022/06/26 6.7k 阅读 385 点赞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2年4月3日在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疫情期间支持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相关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根据四平市公积金工作实际,经请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将上述支持政策时间暂定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上述相关政策。即:1.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贷款职工,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将逾期贷款本息还清,从7月1日起开始作逾期处理。2.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办理缴存和提取业务的单位和缴存人,请于2022年6月30前办理完毕。

  望周知!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