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疫情期间支持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相关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2022/04/02 1.3w 阅读 465 点赞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了做好疫情期间公积金管理工作,进一步体现人文关怀精神,助力四平全市抗疫工作,解决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办理公积金业务问题,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4月4日起到本轮疫情结束,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贷款职工,不做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二、疫情期间不能及时办理缴存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疫情结束复工复产后1个月内办理,可视为连续缴存。

  三、有时间限制的提取业务,在疫情期间不能办理的可延期至本轮疫情结束复工复产后1个月内办理。

  望周知!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