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通知公告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权力清单

2018/12/16 1.8w 阅读 142 点赞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设置依据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备注

一、行政许可()项

二、行政处罚(2)项

1

220300-ZG-CF-001

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行政处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令第350号)第三十七条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归集科

县(市)管理部

2

200300-ZG-CF-002

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行政处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令第350号)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贷款科、

业务大厅

县(市)管理部

三、行政强制(1)项

1

220300-ZG-QZ-001

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政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令第350号)第三十八条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归集科

县(市)管理部

四、行政确认()项

五、行政征收()项

六、行政给付()项

七、行政检查()项

八、行政监督(1)项

1

220300-ZG-JD-001

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令第350号)第三十四条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归集科

县(市)管理部

九、其他职权(3)项

1

220300-ZG-QT-001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变更、注销登记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审核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令第350号)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款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归集科

县(市)管理部

2

220300-ZG-QT-002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令第350号)第二十六条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贷款科

县(市)管理部

3

220300-ZG-QT-003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令第350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业务大厅

县(市)管理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