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265号)的规定,我中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6%下调至1.3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下调至2.7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5%下调至3.25%,下调0.25个百分点。本次调整从2015年8月26日起正式执行。另外,对2015年8月26日前发放的贷款,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特此通知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