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5]196号)的规定,我中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85%下调至1.60%,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00%,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75%下调至3.50%,下调0.25个百分点。本次调整从2015年6月28日起正式执行。另外,对2015年6月28日前发放的贷款,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特此通知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