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四平地区县级城市黑臭水体复核情况的公示

2024/06/13 1.7w 阅读 180 点赞

  按照《吉林省城市黑臭水体再排查行动方案》(吉建联发〔2024〕14号)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四平地区城市黑臭水体再排查工作进行复核,根据现场检查及第三方水质检测数据报告,结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城市黑臭水体的定义、识别标准,四平地区县级城市暂无黑臭水体。 

  现将排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排查结果有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与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附件:排查水体清单 

  联系电话:3269061 

  通信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南湖大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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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