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平市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工作方案》(四软环境组[2021]2号),结合我市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聚焦营商环境难点、热点问题,建立和完善职责明晰,工作高效,团结协作的工作运行机制。通过深化落实改革任务,不断补齐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和弱项,在全市住建领域塑造市场化、便利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市场环境。
1、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不得排斥或限制域外和非公有制市场主体,对具有相应行业资质的民营企业参与政府主导的重大建设项目不得设定地方保护、指定交易、隐性壁垒等不合理条件。制定政策措施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全面梳理住建系统履约情况,突出抓好兑现承诺打折扣、变相履行承诺、不履行承诺以及因领导更换或管理事项变化不守承诺等问题。
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加强住建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和政务信用交换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双公示”最迟15个工作日内上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
4、优化办理建筑许可。在2020年指标排名全省第5基础上,2021年进入全省前三。
5、方便获得用气。在2020年指标排名全省第四基础上,2021年进入全省前三。
责任领导:姜亚非、刘晓辉、孙铁军
牵头部门:法规科、市政公用科、审批办、建工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二)优化政务环境。
6、调整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继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省、市、县、乡、村的基本编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申请材料等16个要素统一,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7、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用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部委、省厅网上办事系统,力争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逐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使用。
8、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住建局的行政许可、备案、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均纳入线上平台管理,持续推进降成本、压时间,提升办理便利度。
9、施行施工图联审。将技术性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审查机构通过吉林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进行技术性审查后,联合人防、气象等部门在线进行并联审核。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规划、土地、人防、消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落实建设单位现场核验预约机制。实现竣工验收全流程网上审批和项目建设全过程资料一网归集、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10、继续探索施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快对一般社会投资的工业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根据项目特点和风险等级,建立并公布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要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具体要求,申请人要按照要求作出承诺。对社会投资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按全市统一部署发布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对于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的建设工程,探索施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对于施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事中事后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责任领导:刘晓辉、孙铁军
牵头部门:审批办、建工中心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三)优化法治环境。
11、规范执法检查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检查备案,运用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通过开展检查人员资格审查、对标认领行政检查事项、健全完善检查对象名录等措施,打造“事前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行政检查模式,从根本上杜绝无证检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推动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
12、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健全完善住建系统自由裁量权,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13、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1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15个方面内容主动予以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面向社会服务的窗口单位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姜亚非
牵头部门:法规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研究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制度保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积极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问题,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方面的配套工作措施或提出工作建议,不断优化住建系统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办理企业诉求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效检验的工作闭环。
(三)推行容错纠错机制。要对标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结合部门实际深入研究落实、积极探索创新,对在工作探索中非主观故意出现的失误或者偏差,符合《吉林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十条》等规定的,依规依纪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