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建设工程档案报送验收明细表的有关规定

2020/12/22 1.6w 阅读 281 点赞

各开发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操作细则》的通知(吉建联发〔2019〕351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建联发〔2019〕9号)精神,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表分为:1.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自检表 2.档案移交承诺书 3.建筑工程竣工档案归档目录。

    其中,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自检表、档案移交承诺书两个表格所有项目必须填报。

    附件:1.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自检表

          2.档案移交承诺书

          3.建筑工程竣工档案归档目录

    联系电话:0434-3269677

四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22年8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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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