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住建部、环保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我市通过落实“河长制”,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加大了南、北河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经第三方机构连续监测,现南、北河水质持续改善,透明度(cm)、溶解氧(mg/L)、氧化还原电位(mV)、氨氮(mg/L)四项监测指标达到消除黑臭水体要求,具体如下:
四平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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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黑臭水体名称 (起止边界) |
水体 类型 |
黑臭 级别 |
面积/ 长度 |
整治进展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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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河(蔺家河) 起点为塔山水库下游海漫末段, 终点为南河汇合口 |
河流 |
轻度 |
13.1公里 |
完成治理,达到长制久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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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河(红嘴河) 起点为下三台水库下游海漫末段, 终点为条子河大桥 |
河流 |
轻度 |
18公里 |
完成治理,达到长制久清 |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我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联系电话:0434--326906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