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政策双公示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公示(11月)

2023/12/03 1.9w 阅读 430 点赞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四住建)处罚【2023】1号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

四平市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1220303MA17D72WXQ

李林波

四平市天晟学棠府(一期)1#、2#、3#、4#、26#-A地块地下车库(部分)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2号)

当事人自觉履行,履行时间:下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时间:2023年11月20日

2

(四住建)处罚【2023】2号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

中晟华兴国际建工有限公司

91510000MA61Y0P2XT

尹燕华

四平市天晟学棠府(一期)1#、2#、3#、4#、26#-A地块地下车库(部分)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2号)

当事人自觉履行,履行时间:下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时间:2023年11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双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