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1年四平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治省、治市工作会议要求,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开展相关工作。一年来,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上又跨出了坚实一步。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全面开展审查工作,对本局的存量和增量文件开展,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二是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为“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在充分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申报收费项目,会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局对收费项目进行审核,到商协会了解实际情况、工作人员配备、工资待遇等情况,并进行专题研判,指导商协会有效降低收费。四平市保险行业协会,减少不必要费用支出,降低会费10%,召开会员大会,全年减少会费10万多元。四平市安全生产协会积极响应“我为企业减负活动”,每年培训1000多人,采取了省内最低收费标准,对本市持有效证件胡贫困户采取适当减免性优惠,一年减少收费40多万元,为我市企业减负行动做出扎实贡献;三是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持续清理整顿,本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及时清理、健全机制”的原则,持续开展窗口服务质量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在审批服务中,上班懒散、服务态度蛮横、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便民服企效率得到全面提升。按照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厅关于《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文件,开展自查,对“信用中国平台”登记收费的23个社会组织开展收费情况统计,检查社会团体23个,联合抽查商会协会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检查内容11项,依规进行备案,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0434-3251050)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12345+”三项制度,组织执法人员严格学习《市民政局关于推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程序、内容和依据,详细学习行政执法记录的项目、手段、程序、内容及依据,了解掌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及办法,增补执法人员名录库,加强与市司法局沟通请示,及时增补执法人数名录库,更新执法人员人数,截止目前现有执法人员11人;二是严格“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执法检查,深入落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体制,利用吉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检查计划,按规定及时报送市司法局审批备案,进一步健全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细化检查内容和操作依据,截至目前我局监管事项覆盖率已达到100%;三是严格使用“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为执法人员开通、绑定了“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账户,同步开通“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管理系统”,为行政执法打通完整的信息化执法通道,全面推广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应用手机APP,做到了行政检查信息全程记载、公开透明,同时第一时间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确保执法闭合回路完整有效。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市民政局严格执行《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四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适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清理”的原则进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并对有效期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解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制定程序不规范、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
(四)扎实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
一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2021年市民政局依托“三三”制工作法(“三到位”提高办理能力,“三联系”提高办理质量,“三沟通”提高办理满意度),将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作为促进工作、推动“民政事业法治化建设水平”提升的重要举措来抓,真诚的听取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民政工作方面的意见,将民政与民牢牢的联系在一起,努力实现民政为民、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解决民生、倾听民声、服务民需、满足民意的工作目标,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市民政局较好的完成了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和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对我局分管领域提出的非市政道路命名、调整社区管辖范围,个别街道及市政道路命名等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涉及社会组织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老年大学、社会福利机构内设特教班、陵园路交通拥堵等8件政协提案;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责任分工,由市民政局负责牵头编制《四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民政局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市民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法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坚持“双公示制度”,将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收费项目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透明度,接受会员和社会的监督。同时,社会组织的年检、撤销、等级评估、注销等都要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对局审批的形成许可、行政处罚事项,通过双公示平台上报的同时通过局网站予以公示。
(五)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我局在全市民政系统全面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选派人员在5月31日上午,在铁西区英雄广场参加我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场活动,对《民法典》涉民政领域部分着重加强了宣传、讲解,为过路群众进行内容解读答疑解惑。铁东区、铁西区民政局、市直7家事业单位于5月31日开展了“《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共设立9个会场,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重点学习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了解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新技术平台强大宣传功能,开设民法典宣传专栏,及时推送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民法典宣传内容, 全方位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浓厚氛围。
(六)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严密统筹、精心谋划,全力推动“宪法宣传周”有序开展。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宪法宣传周”活动,第一时间召开谋划部署会,详实学习了通知方案要求,梳理了指令性内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计划,通过微信群分单位、分科室部署了工作,市民政局办公室(法规科)对照标准、拟定内容,通过微信群持续跟进活动筹备进展,积极与民政系统直属事业单位沟通联络,选定宣传口号,指定宣传平台,全力做好宪法宣传周活动前的筹备保障工作,切实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保质高效的推动此项活动顺利展开。
二是全员参与、弘扬宪法,共同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组织“‘12.4’国家宪法日专题学习”活动。按照部署,12月4日局机关及民政系统各事业单位分别通过手机收看普法专题栏目提升法治思维,强化法治观念。争做“学法、懂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带头人”。充分运用“网、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各直属事业单位利用LED屏、宣传板等媒介播放、张贴普法宣传标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开展了有特色的专题普法活动。
三是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市民政局基层工作科深入基层社区开展了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活动中心、宣传栏、墙体等宣传阵地,采取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书写警示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构建和谐社区。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讲堂活动,对宪法、居民公约、社会公德、移风易俗、邻里和谐等进行交流学习,促进居民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对领域内法治建设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领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严格督导工作扎实开展,确保法治建设落地取得实效。二是将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年初学习计划,纳入干部政治考察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指导市直民政系统做好学法、守法、用法、普法工作,着力夯实民政干部法治理论基础,有效提升法治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领会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严格督促班子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和“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管理系统” 开展执法检查,通过电视台面向公众公开承诺,切实做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程序透明,项目、手段、程序、内容、依据符合法律规定。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党对民政系统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