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平市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整改方案备案及反馈问题整改消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局反馈的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序号四)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到位。
整改目标: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整改完成情况:
1.我局建立月报制度,每月督导各县(市)区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主管部门上报运行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统计表。
2.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调研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情况,按照专家提出的整改建议督导各地认真落实整改,保障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稳定运行。
3.我局聘请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向各地主管部门通报检查结果,督导属地主管部门立即整改,确保出水达标。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7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
联系电话:0434-326904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0日